【男子#花8万元代写论文被放鸽子索赔#,法院这样判[并不简单]】小张是一家生物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了晋升职称,需要在特定平台发表学术论文。忙于工作而疏于学术的小张找到一条“捷径”——找代写机构代写论文。于是2021年10月,小张与济南某文化公司签订《文章服务合同》一份,约定该公司依据小张的研究方向,为小张撰写论文一篇,并于2022年5月30日前投稿于小张指定的期刊,文章知识产权归小张所有,服务费全包8万元整。合同签订小张付费后,代写机构却迟迟未将论文交付,也未按约定发表至指定期刊。直到公司职称评比结束,小张也没有等来论文,一怒之下便将该公司诉至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返还服务费8万元及利息。
经法院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济南某文化公司基于无效法律行为取得的服务费8万元,应当予以返还。故对小张诉请的返还8万元服务费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但对小张主张的利息,因本案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小张亦存在过错,其主张利息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现该判决已生效。http://t.cn/A6o36oNv(记者 栾海明 通讯员 贺晓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