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南明史》
八月初二日,李定国派人把“伪庆国公陈邦傅父子二人”和清广西巡按王荃可、署布政使张星光解赴贵阳。
九月初二日,秦王孙可望下令把陈邦傅父子押赴市曹剥皮,王荃可、张星光处斩。然后将剥皮揎草的陈邦傅尸体送往安龙等地示众,“
大书于牌曰:逆犯陈邦傅先经肆劫皇杠,摽掠宫人,罪已漏网。不思建功赎罪,辄行背主反叛。今已拿获,解赴军前,立将邦傅父子剥皮,传示滇、黔,云云”。
这种处理方式在安龙的永历朝廷内引发了一件流传颇广的逸事:
御史李如月上疏劾奏秦王“擅杀勋爵,僭窃之奸同于莽、操,请除国患;兼敕邦傅罪状,加以恶谥,用惩奸凶”。
永历帝既畏惧孙可望的专横,也觉得李如月的奏疏是非不明,便以小臣妄言为名廷杖四十,奏疏留中不发,用意是加以保全。
不料李如月性格倔强,偏要太岁头上动土,自己把奏疏另抄一份,封面上写“大明山东道御史揭帖”,递交孙可望派驻安龙的总提塘张应科。
孙可望得报后,立即派人到安龙请命将李如月按处置陈邦傅例剥皮揎草。
李如月临刑时大骂不屈。
这件事后来被一些封建文人大加渲染,把李如月吹捧为忠臣义士。
就事情本身而言,陈邦傅在南明时位居庆国公,跋扈殃民;降清时劫驾未成,又诱杀宣国公焦琏,是个典型的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
孙可望将他处死,无可非议。
李如月把早已降清的陈邦傅仍称为“勋臣”,这不仅是昏庸,而是同他以及南明许多官僚一直把原大顺、大西军视之为“贼”,而对降清的明朝旧官藕断丝连的阶级偏见一脉相承。
不过,孙可望命人把这样一个迂腐冥顽小官处以极刑,手段又如此残酷,难免授人以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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