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回应城管向商户收保护费# 涉事协管员被开除,相关责任人被问责】#新闻姐说#
前有奶茶店未先说扫码被关,后有商户不交保护费就要被城管没收东西,一个以防疫检查为由,一个以保护商家为名,干的却都是欺负老百姓的事,遭殃的都是疫情之下本就苦苦支撑的小商小店。据中国政府网的消息,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接到群众举报线索,说西安莲湖区有城管人员向商户收取保护费,不交钱就会把东西收走。后经督促转办核查,反映问题属实。收保护费的是西安市莲湖区土门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协管员冯某,今年2月至6月,他以本人收取或指使其他商户代收等方式,私下向辖区内汉中热米皮、户县软面等5家商户收取1至2个月保护费4000元。目前涉事协管员已被开除,4000元退还商户,同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利用职务之便,强行收取保护费,这是基层工作人员,还是穿着制服的“黑社会”啊?开除已经是最严重的政务处分,但恐怕还不能“一开了之”,法律追责也应跟上。根据法律规定,收保护费是强拿硬要的寻衅滋事行为,若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虽然5家商户一共收取4000元,看上去数额不是特别大,但对于疫情之下小本经营的商家来说,这就是从燕子口里夺泥,从蚊子腿上割肉,在各级部门想方设法出政策帮扶的当下,作为基层工作人员,不切实落实传达政策、体恤疾苦,反而趁机能捞一把是一把,让小商户雪上加霜,于心何忍,于理何在,于法何据?对于这种恶劣的行为,必须用严肃的法律追责来起到最大的震慑作用。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这个冯某是一名协管员,依照法律规定,协管员是配合城管执法人员从事辅助执法事务的,手中并没有执法权,那么一个协管员哪来这么大的胆量和能量呢?拿着鸡毛当令箭、变相吃拿卡要的背后是否有人默许授意保护?通报说到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那么涉及到哪些人?是否有利益收受,如何追责?这又是否是个案呢?现在当地已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希望全面深入排查,及时曝光整顿,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畅通当地举报线索、反映问题的渠道,别让群众投诉无门 http://t.cn/A6od8y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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