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播报# 按照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构要求,结合存量土地开发形势下法定图则改革需求,深圳在原法定图则标准分区的基础上,重新划定了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单元,在体系层级、作用职能、应用范围等三个方面实现了“升级”:从原来仅仅作用于法定图则单一规划层次,升级成为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共同、通用的空间基础单元;从原来单一的编制技术单元,升级为融合编制、传导管控和实施监督等职能为一体的空间管理单元;从原来以规划国土体系内部为主,升级为自然资源与社会管理信息实时对接的空间信息单元。——《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单元制度探索与思考》,陈敦鹏,《城市规划》2022-9期
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单元制度探索与思考
陈敦鹏
标准单元制度指国土空间规划运用标准单元进行规划编制、传导管控和实施监督的技术方法与管理机制,是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传导机制的制度之一。区别于以往规划单元主要运用于单一规划层次,深圳标准单元贯穿于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并运用于规划编制、传导管控与实施监督各个管理环节。
考虑特大城市、存量土地开发、市场经济发达的特征,结合市、区两级行政事权划分,深圳拟建立“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的规划传导体系,标准单元作为基础空间单元贯穿于规划体系的各个层级。总体规划以行政管辖分区为传导载体,以标准单元为对象确定二级规划分区,作为主导功能空间结构与用途管制的基础依据。分区规划功能组团为空间单元,对人口与建筑规模、市区级配套设施,蓝绿体系进行分解落实与规划传导,指导法定图则编制。法定图则以标准单元作为核心管控单元,对建筑增量规模、配套设施、公共绿地等规划要素进行管控,指导实施项目和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
除了不对控制线进行传导之外,标准单元承担布局传导、指标传导和名录传导,包括主导功能、人口规模、建筑增量规模、公共服务与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公共绿地、历史文化遗产等规划控制要素。与传统上下位规划定性衔接传导方式不同,标准单元重点承担规划指标的定量化刚性传导,保障总体规划“人口、用地、建筑”指标的分解与落实,特别是存量土地开发形势下城市二维用地结构向三维建筑规模指标的规划传导。
(《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单元制度探索与思考》,陈敦鹏,《城市规划》2022-9期,节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