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警
22-11-14 12:30 微博认证: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转弯车与直行车相撞……全责!】#一线微观# 10月11日晚上,绍兴上虞区,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江东路龙山路路口左转弯时,因未按规定让行,与另一辆直行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浙江交警提醒# :转弯车辆应当避让直行车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via.浙江交警http://t.cn/A6oiqc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