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也关注了不少韩国那边的庭审流程了(有一个案子还是格外关注)
对他们的司法制度的执行也大概有个感觉了
我觉得他们那里最离谱的就是
检方动不动就是”你一点反省的迹象都没有,所以我要求你刑XXX年“
(相对应的,我看你态度不错,我给你打点折)
而不是“所有的证据都明确指向他就是这么做了,所以我要求判XXX”
然后往往法官还真就是靠这【反省】这俩子来判
那要是我就是从来没有做过呢?
要是根本就没有站得住脚的证据证明就没做过呢?
要是甚至我这边还有更多证据表明我就是被冤枉的呢?
检方和法官“好家伙,看来你真一点都不反省啊。判了。”
就这个一审的流程根本就不是“听两边的陈词,看两边的证据,听两边的辩论,最终找到真相”
而永远都是,默认检方的说法就已经是真相了
那为什么还要开庭,那是在检查你【态度好不好】——什么叫态度好,那就是配合检方,不要暴露检方的无能,让检方看起来神探狄仁杰,给检方长脸。这就叫【反省】
你拿出更切实的更符合逻辑的说法——噢哟,嘴还停犟的你
你反驳他们的指控没有立得住的证据——检方的证据怎么可能站不住脚呢?死到临头,不知悔改。(他想你表的罪恶被揭发,无处遁形,低头认罪。←这么做就给你求刑少一点)
太可笑。
太滑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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