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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14 15:04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2017年網上發文稱要炸解放軍軍營 27歲男判囚4年半】

27歲男大專生2017年在發帖文稱「不排除製作硝酸甘油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又提到製作炸藥材料及步驟,被網民舉報。警方翌年將他拘捕,及後控告他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他早前於區院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辯方今(14日)於區域法院求情時指被告患有自大妄想症,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指,被告智力正常,犯案經過深思熟慮、有邏輯、有意識,考慮控方延誤及被告同意案情節省法庭時間,最終判囚4年半。

現年27歲的被告陳振銘,案發時報稱學生,被控於2017年11月1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製造爆炸品,即硝酸甘油。被告自2014年起使用高登帳戶「天地辰筭反耶」,案發當晚9時許發布一則題為「不排除製作硝酸甘油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的帖文,內容詳述製造硝酸甘油炸藥的材料及10個步驟,吸引60則評論。姓邱網民瀏覽後報警,「高登」在3天後應警方要求移除涉案帖文,警方於2018年5月3日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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