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检察
22-11-15 07:28 微博认证: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零容忍!宁波警方通报!】自今年2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办理袭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以来,宁波市各级公安机关扎实推进《指导意见》落地见效,纵深开展警权维护工作。14日,宁波公安通报3起袭警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
案例一:8月13日,海曙公安分局民警在处理一起醉酒人员闹事警情时,醉酒人员张某暴力阻拦、殴打民警,并掐拽行车中的警车驾驶员。事发后,海曙公安立即启动维权机制,依法开展立案侦查。9月28日,海曙法院以袭警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案例二:9月8日,海曙公安分局民警在处理一起打架警情时,在传唤违法嫌疑人李某期间,受到李某暴力袭击。事发后,海曙公安立即启动维权机制,依法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逮捕。
案例三:11月12日,北仑公安分局民警在辖区一广场处置王某涉嫌殴打他人的警情时,遭到王某暴力阻碍。期间,王某辱骂并殴打处警民警。事发后,北仑公安分局立即启动维权机制,依法开展立案侦查。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配合警察的正常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活动。对恶意阻挠甚至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式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宁波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