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金石
22-11-15 15:11

“共和行政”有“共伯和行政”和“周公、召公行政”两种记载,程平山先生最近在《历史研究》发文,认为“共伯和行政”才是历史真相。共伯和是卫国公室之人,封于卫国的共邑,属于周厉王之世。共伯和以摄政形式执政,在国人暴动平息后,周人又以火旱灾异为由,迫使共伯和还政于宣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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