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制报
22-11-15 22:01 微博认证:新疆法制报官方微博

【事故发生后司机回忆:“当时稍微睡了一下”[汗]】“车开到事故发生的地方,我可能稍微睡了一下,眼睛稍微眯了一下‧‧‧‧‧‧”在环乌高速公路上的一起交通事故现场,驾驶员吐某的一番话,让民警感到后怕。

11月15日4时35分许,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乌西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派警,辖区吉祥路检查站进乌方向发生一起单车事故。

接警后,正在该路段执勤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第一车道上 ,一处提示牌前停着一辆白色小客车,车辆后方散落着被撞的隔离设施碎片,车头则碰在水泥墩上,损毁严重。

民警经过了解得知,14日下午,吐某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连续行车12小时,一直未停车休息,直到行至事发路段,困意袭来。就在吐某打盹走神的瞬间,车辆撞上放置提示牌的水泥墩。惊醒之后,他和车上的家人都吓得不轻,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新疆高速交警提示:驾驶时,应集中精力,不要分心,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要少于20分钟,行车途中如果感到疲乏困倦,要及时在服务区等停车区域休息,避免疲劳驾驶。(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记者 韩晋 通讯员 陈梦婷) http://t.cn/A6oFSq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