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在校遭霸凌致精神失常# 感觉未成年保护法,好像一直在保护未成年的犯罪者,而不是受害者。
遭受严重且持续的身心伤害、侮辱,报警无用,学校不理!
你说能咋办呢?假如给受害女生递一把刀,或者一瓶硫酸,把三个施暴女生给反杀或毁容了!——于是学校就要管了,警察就要来了,但会给你算正当防守吗?可能被害者也得付出代价。这就是中国法律的落后之处。
而且明明是犯罪,就算曝出来也只说成校园欺凌;明明有未成年保护法,助长的却往往只是恶者的敢作敢为。
#教育局回应网传鹤壁一女生遭霸凌# #警方回应鹤壁16岁女生遭霸凌#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