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通报男子将车叉入河道# 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月20日,福州某小区轿车占私人车位,被车位主人雇叉车将其叉到河道引发关注。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通报称,金山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经查,报警人陈某根(男,35岁,福州人)于18日17时占用林某凯(男,47岁,福州人)地库车位。19日22时,林某凯在联系不上陈某根的情况下,雇请龚某强(男,38岁,四川人)驾驶叉车将陈某根的车辆叉走并丢入河道。目前,林某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龚某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http://t.cn/A6KZvW8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