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身边事# 【判了!大连市普兰店区首例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判决】近日,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原市政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部部长孙烈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6年夏季至2019年1月期间,被告人孙烈先后利用担任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科监督员、监督一科副科长、结构监督科副科长、安装监督科科长和副站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验收、项目承揽和子女就业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67万余元,尚有3453万余元财产孙烈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烈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据此,对被告人孙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犯罪所得财物及其收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判决宣告后,被告人孙烈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普兰店法院)#亿点曝光计划# http://t.cn/RJPse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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