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口腔医疗中心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被罚#】据官网公示的消息,汕头口腔医疗中心有限公司因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被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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