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 22-11-23 12:18
微博认证:深圳特区报官方微博

【#深圳部分快速路辅道拟放行电单车# 】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我市电动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记者注意到,《意见稿》中取消了我市快速路辅道对电动自行车的限行,并设立了两级限行区。

其中,一级限行区包括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意见稿》提出,一级限行区每天0时至24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通行,二级限行区每天0时至24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未经交警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全市道路(含人行道)通行。http://t.cn/A6K2kjl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