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婚前协议#
这个话题我发个帖子,怎么来一帮人喷?
我通俗易懂地再说一遍:
一、协议你想签就签,不签拉倒。不存在必须签,也不应该强迫人家签。
二、但婚前协议这个东东确实存在,如果你觉得签协议很生分,那说明你选择人选择错了。
三、如果女人觉得吃亏,我建议不要婚前同居。任何情况下的婚前同居,只要男方不作妥协,都是女方”吃亏“。就是这个理,所以女方在意”吃亏“,一定不要婚前睡觉,更不要同居。
四、再说一点,法律层面从来没认可睡觉是女方吃亏、男方讨便宜的说法,请回头再看第三点。
五、就我个人观点,我认可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恋爱发生关系又不想结婚的男人都是渣男。。。[嘻嘻]#庄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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