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凤阳街道
1.和平家园。
2.南华花园兴南1街5号、8号。
3.凤阳小区凤阳街7、13、31、33、35、41、43、47、51号。
二、瑞宝街道
1.瑞康新村一巷8—10号,二巷8—10号,三巷8—10号。
2.石溪西大街25号之三及25号西北侧,26号之三,九巷5号之一,十巷一号。
3.尚东峰景B2、B3栋。
三、昌岗街道
穗花新村南街11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http://t.cn/A6KU3rj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