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深夜时分,某幼儿园中班家长群,突然发来3段语音,是男校长发的,有家长听了一下,校长声音声音颤抖,不断地喊“老婆……”,内容是不堪入耳。该家长群就被校长给解散了。但是,这个奇葩的事,还是被好事的家长给捅了出来。
据悉,发出该信息的是幼儿园校长兼董事长张某。而当记者采访时,他表示号被盗了,自己被吓了一跳,已经报警。记者质疑电话里的声音和语音里的很像,校长很尴尬。目前,警方和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幼儿园也停业整顿。
对此,有家长表示,这个事性质很恶劣!网友们也是很上心,纷纷表示“校长摊上大事了,这是要发给哪个老师或家长的呀?”“这样的幼儿园能让人放心吗?”“如果是发给自己老婆的,夫妻情爱这很正常,只是不小心误发,大家体谅一下就可以,不必大惊小怪!就怕是发给不是老婆的人,那问题就严重了…”
深夜,校长很忙!目前,该案还在调查中。到底是误发、故意发、还是被盗号?相信警方会查清楚的,背后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除了校长,恐怕已经有人瑟瑟发抖了?
咱们今天就分析一下里面的法律问题。
一,校长会故意发送吗?
这个概率几乎为零,除非他精神不正常,或者有点变态,发这种语音,简直是自取灭亡,自毁前程。所以,可以排除故意发送。如果是故意发送,那就涉嫌故意发送淫秽信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发送淫秽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二、校长极有可能是误发了,问题是本意交流的对象到底是谁?
如果是自己的老婆,因为两地分居,不在一起,表达思念和恩爱,也是人之常情。毕竟,校长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因为疏忽,把聊天界面弄错了,也可以理解。因为是无心之失,虽然不雅,但没有违法的故意,所以,也就不会涉及治安处罚。
但是,聊天对象如果不是老婆,那问题就大了。那就涉及出轨,这可是违反民法典的行为,有违师德的行为,应当受到道德和相应处分。
如果这个幼儿园是公立学校,那校长的身份也就是公职人员,那就会受到政务处分。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0条,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具体到本案,教育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幼儿园停业整顿。相信很快会水落石出的。
二,如果是被盗号,该如何定性呢?
从理论上说,确实存在盗号的可能性。但盗号者的目的是什么呢?恶作剧?这个玩笑有点太大了。为了报复校长?声音也是合成的?好像不能自圆其说。
撇开合理理由不说,如果真是盗号,然后发送淫秽信息,那就涉嫌违法、甚至犯罪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但如果没有牟利或者真是一次偶发行为,则不构成犯罪。
但是,属于为了取乐发泄、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 ,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利用网络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网络也是放大器,一旦使用不慎,会把自己的隐私或者见不得光的事情暴露。所以,恪守道德、内心守正,才是硬道理。
你有发错群的尴尬经历吗?欢迎吐槽!#官方回应幼儿园校长群内发不雅语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