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诸葛亮,不是真朋友】#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11月20日,广西来宾忻城交警在忻城县芝州二路城关政府附近路段,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过检测,驾驶人罗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与罗某同行的朋友不仅没有劝阻,反而支持罗某酒后开车。最后罗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交警提醒# 作为朋友,应在关键事后对罗某的行为进行劝阻,而不是做事后“诸葛亮”。交警呼吁,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来宾交警 http://t.cn/A6KbPCGd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2-11-26 17:18 微博认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