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居委会究竟是个什么组织?】
由于日常生活和防疫需要,城市居民经常要与#居委会# 打交道,所以专门找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学习了一下相关知识——
〖性质〗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产生〗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
〖与政府部门关系〗
第二条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任务〗
第三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对谁负责〗
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工作方式〗
第十一条 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采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强迫命令。
〖监督〗
第十六条 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居民筹集,也可以向本居住地区的受益单位筹集,但是必须经受益单位同意;收支帐目应当及时公布,接受居民监督。
综上所述,我们大致可以这么理解:居委会不是政府部门,而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由“居民会议”选举产生,并对居民会议负责、接受居民监督。它既要在居民会议的约定范围内,为居民提供服务;也要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居委会不具备强制执法的主体资格和权力。
那么,在未经“居民会议”表决授权、或者未经国家权威机关明文授权的情况下,居委会有以下权力吗?——封楼封小区限制居民的人身自由、阻断限制辖区正常的物流、强制居民离家、通过停水停电断网等手段迫使居民服从、强行进入居民家中消杀…恐怕没有。
法律文件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http://t.cn/A6XWnHf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