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夺皇位,兄弟相残,中外皆有,不足为奇。奥斯曼帝国的奇葩之处在于,竟然将其合法化。第四位苏丹巴耶济德,就是自称“罗马帝国的继承人”,而被鞑靼人帖木儿活捉了的那位皇帝,开启了奥斯曼帝国皇室内部手足相残的传统,他即位后第一道命令,用弓弦勒死其弟弟雅库布。第七位苏丹穆罕穆德,也就是那位东罗马帝国的掘墓人,刚即位,就派人把同父异母尚在襁褓中的幼弟溺死在浴盆中,而且公然肯定了兄弟相残的合法性,他说:“我的任何一个儿子,只要蒙神的恩赐而继承苏丹大位,都有权为了国家的福祉而处死他的兄弟。”从此以后,每一位继位的苏丹,都不折不扣地遵守这一条法令。兄弟残杀固然冷血残酷,但比起大规模叛乱导致的伤亡人数,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则小得多,所以人们对此法令的意义并不是全盘否定,事实上,这样做也的确保证了奥斯曼帝国延续了几个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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