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9年辽宁辽阳,一名清朝官员在院子里处决一名仆人。刽子手拿了一把很长的大刀,架在仆人的脖子上,准备行刑。
官员在监刑,旁边两个人,一个人拽着仆人的辫子,控制头部,另一个人在拿笔记录。
这显然是自家的私刑。在古代,仆人有活契和死契两种。“活契”是由官府正式契文的时间到了便可恢复自由身,犯了大错也要交由官府处理。死契就不用说了吧,契文一签从此生死子女皆为人物除非主人开恩否则世代为人奴。
这个仆人显然签的是死契,他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主人的手中,主人可以不通过官府就能处死他。当然,如果主人要在乎名声,也可以,通过官府处决他。#新星v计划##历史上的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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