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泰苏 22-11-29 08:34
微博认证:耶鲁法学院 教授

传统法律经济学的首要观点是:法令和政令一定要清晰易懂,经济和行政行为才有可能有良好的效果。最忌讳的事情,无外乎模棱两可(或模棱两不可),令基层人员无所适从,不知道自己的基本职责、权力、权利、和义务。换成法律经济学术语,就是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足够低,经济和行政行为才能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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