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巷痴子 22-11-29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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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恩施州巴东县,22岁的美丽姑娘邓玉娇出庭受审,因在被一名官员强暴时,她用随身携带的修脚刀将对方捅伤致死,法院认定她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起案件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家一致认为,邓玉娇的行为是正当防卫,那名死去的官员并不冤。在众人的一致声讨一下,法医鉴定邓玉娇有心境障碍(双向),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所以免去刑事处罚。

总的来说,这是一次非常正义的审判。事后,经过医院的心理治疗,邓玉娇走出了阴霾。如今,她已经在恩施电视台工作了,多年后,对曾经关心和支持自己的每一个人,她表示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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