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2-11-30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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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 【谎称能“疏通关系”,这位“好心人”可真“刑”】一男子得知他人企业违规营业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后,以“好心人”身份主动联系企业,虚构其有关系有能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事实,向他人索取财物,被五华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且被责令退赔被害人21.25万元。近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http://t.cn/A6K5mCE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