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祥律师 22-11-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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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宁峰没有怪撞死母亲的人#
这种理念是真的正能量呢?还是在压抑正常的人性?
犯错的人要先承担责任,无论他是十九岁的外卖员还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公交车司机或者别的什么人,承担责任后再由他们向受害人忏悔,原不原谅是受害人的权利而不是道德义务。
这才是正常的理念吧! ​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