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定,爱保定# 【优良天212天,我市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以巩固拓展稳定“退后十”成果为底线,不断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治,攻坚克难,狠抓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先后制定印发了《保定市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强化大气污染精细化治理十二条措施》等系列文件。
为精准应对重污染过程,我市积极深入推进工业企业绩效评级,共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绩效评级企业59家,43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现场复核。推广使用新能源渣土车195辆,约占中心城区日在线运营渣土车的50%,推广使用新能源商砼车26辆。
在巩固“双代”成果的基础上,我市开展散煤复燃排查检查,累计监督检查379.8万户,未出现明显散煤复燃问题。完成VOCs治理项目596个,砖瓦、石灰、耐火材料工业炉窑提标改造83个,完成23个低效治理工艺提升改造任务和19个产业集群完成规范化整治。
为降低臭氧污染,我市在夏季高温时段对10个重点行业涉VOCs企业实施白转黑生产调控,有效降低了VOCs排放。对有机化工、涂料、工业涂装、铸造、橡胶制品、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涉VOCs重点行业开展执法帮扶活动,共帮扶企业1105家次,发现问题228个,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截至11月26日,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6,在全国168重点城市排名倒18名;PM2.5平均浓度43.2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212天,优良天数比率64.2%,重污染天数9天,同比减少2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