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车辆私改灯光,乌海交警:安排,立刻查处!】
11月25日,@乌海交警 海勃湾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一辆蒙C号牌皮卡车存在私改灯光嫌疑。海勃湾大队第一时间将车辆驾驶人传唤至大队接受调查,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尾部加装了爆闪灯,车辆行驶过程中,爆闪灯会发出刺眼的闪光。海勃湾大队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告知其车辆非法加装灯具,会影响后方车辆驾驶人视线,极易引起交通事故。经民警教育,皮卡车驾驶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场将加装的爆闪灯拆除并上交。
交警提示:车辆非法安装灯具,会干扰其他车辆驾驶人和行人的视线,甚至会造成其他车辆驾驶人和行人短暂“失明”,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而且私自安装灯具改变了原车电路,容易导致线路故障,从而引发车辆自燃。
(通讯员:乌海交管支队海勃湾大队 李洋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