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方头球,守方在未碰球的情况下碰到攻方的头。这种场景我看到的最极致严重的情况就是1982年舒马赫打晕了巴蒂斯通,而最极致轻微的情况就是昨晚CCC手碰梅老板脸。你说这球不吹有啥毛病那当然没有,你说这球吹了有啥问题那规则也确实没说用了多大力量算犯规。所以,这仍然属于那种“规则文字没写清楚裁判自己定”的范畴,以后估计ifab还会再慢慢改规则措辞。但最关键的一点还是:这个球以及昨天法国那个球,属于“需要纠正的明显错漏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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