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受理通知书津三分检控申行监(2022)28号
徐玉强:
徐玉强诉大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房屋所有权登记一案,徐玉强不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津03行终339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监督。本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子以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徐玉强第一百零八次民告官#依法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2020)第866号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违法行为#民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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