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发布 22-12-0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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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 为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有关要求,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明确全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日前,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发布通告,启动镇江市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工作。调整后的费率执行周期为24个月,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