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22-12-0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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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省发文明确:#原则上不得设立跨省附属医院#】11月14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辽宁省加强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符合跨省设立分院区有关规定的附属医院外,原则上取消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各有关高校对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予以摘牌,不得再新增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发现,除辽宁省以外,江西、河南等地此前都发布或正在考虑作出类似规定。http://t.cn/A6KJaiv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