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经法刘安琪 22-12-06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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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恶意抢注世界杯、球王梅西、拉伊卜等商标的,驳回!】

世界杯如火如荼,以世界杯热门词汇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也不断涌现~

如“世界杯”“拉伊卜”“球王梅西”等~

对于这些申请,可能属于:
1.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囤积居奇,事后转让;

2.侵犯知名球星的姓名权。

对于第一种情形,商标局予以驳回;

对于第二种情形,该商标申请公告后,在先权利人可以提出异议,若异议成立,则不予注册。

关于重大体育赛事期间、之后,抢注运动员姓名作为注册商标,这不是头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如之前“全红婵”“谷爱凌”,再到疫情期间的刘畊宏。有句话说:如果开始就是错的,注定走不远~

这么多年,通过抢注商标,自己做起来的案例,好像不多,甚至没有吧~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