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叶婷#
杜兆勇律师按:自说自话是不行的。
一、没有律师在场权。
二、没有当事人的沉默权。
三、请河南杞县公布讯问时的同步录音录像,以正视听。
四、请杞县公布姊妹仨所涉嫌的罪名,即便她们犯了弥天大罪,仍然有基本人权,应予以保障,而不能折磨。
五、带刑事犯罪嫌疑人调查,而不给刑事辩护全覆盖。叶婷有权鸣冤叫屈,所采集证据为非法。
六、姊妹仨为什么不给送锦旗?而是哭天抹泪,疑有非法取证,受到了折磨。
七、在言论自由的条件下,没有任何人能带偏舆论。任何人都有表达自由,不容污蔑。
八、不否定这是案中案,或有人策划。但其中每一个嫌疑人、被害人都有同样的权利,愿在全国律师、记者、学者、公民的关心下,让三姊妹之外的人也受到同样的关注、法律同样的保护。
九、律师在场权、当事人的沉默权、刑事辩护全覆盖、新闻自由全覆盖,是必须的。没有这些,冤假错案随时随地,何止三姊妹!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