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22-12-10 16:14 微博认证:最高人民法院微博

#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八:赵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
马金涛同志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贵筑派出所民警。2018年,马金涛同志在执行抓捕毒犯任务中牺牲,年仅30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马金涛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马金涛同志因公殉职次日,赵某在人数众多的微信群中对此发表侮辱性言论。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就赵某侵害马金涛烈士名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赵某通过贵州省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赵某在人数众多的微信群中公然发表不当言论亵渎英烈事迹和精神,贬损英烈名誉,伤害烈属情感,同时也给一线缉毒民警带来心理上伤害,已经超出言论自由范畴,是对社会公德的严重挑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判决赵某在贵州省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http://t.cn/A6KSJE1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