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呢?
这应该算是被问到最多的问题之一了。今天来分析一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用自己的钱支付首付款,房子也登记在自己个人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即使用自己工资还贷,也等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这种情况下,离婚的时候房子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子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前夫妻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将房产判归登记方所有,对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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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