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事律师张丽珍
22-12-14 22:30 微博认证: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资深离婚律师 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呢?

这应该算是被问到最多的问题之一了。今天来分析一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用自己的钱支付首付款,房子也登记在自己个人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即使用自己工资还贷,也等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这种情况下,离婚的时候房子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子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前夫妻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将房产判归登记方所有,对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除了这几种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类型或疑问想要咨询,可以评论或私信给我。#离婚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离婚#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