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龙海70多亩水仙花田被毁# 律师:这次“行政强制”有违法嫌疑】漳州高新区九湖镇的杨先生栽种水仙花多年,但眼瞅着水仙花盛开的季节就要到来,却开心不起来!近日,他和几个花农向@海峡都市报 报料称,自己租种在龙海区海澄镇和平村的70多亩水仙花田被“暴力强毁”,培育多年的水仙花苗损失殆尽。事后得知是龙海区海澄镇和龙海区农业局、自然资源局联合执法,但是在现场他们并未出示任何相关执法的法律文书。海澄镇相关部门回应称,是联合执法,种植水仙花属“耕地非粮化。
北京京栋律师事务所曾宪湘律师认为,海澄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机关,出于行政管理目的而实施的“强毁”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该事件中,海澄镇人民政府未下发告知书、决定书、通知书等执法文书,也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强制现场,也未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另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利用耕地种植非粮食作物或者破坏耕地行为,均未规定可以实施行政强制,也未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权限。因此,无论是从职权依据、行为依据,还是从执法程序上看,海澄镇人民政府实施的这次“行政强制”,均有违法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