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9月,毛主席邀请老师张干、罗元鲲、李漱清以及老同学邹普勋4人,到北京游玩了1个多月。临别时,毛主席还自费在王府井给他们4人都定做了一身呢子衣服、一件大衣、一双皮鞋,给了每人50万元(旧币)让零花。
罗元鲲是毛主席就读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时的历史老师。这次北京之行,他向学生毛主席求字,题自己的居所。毛主席就为他写了“力食居”3字,很爽快。
回到湖南后不久,也就是这一年的10月19日,罗元鲲写信给毛主席,反映家乡湖南新化县古寺庙均已遭到破坏,要求毛主席题写“新化古寺”的字匾,以求保护。毛主席接信后觉得这种事不宜越权干涉,故于10月22日回信说:“新化古寺有所毁损,极为不当,此类各地多有,正由政务院统筹保护之法,故不单独写字,尚祈谅之。”
毛主席做事很有原则性,分寸把握得非常好。即便是恩师,他也不是有求必应。罗元鲲的两次求字,他一次遵命,一次则婉拒。有所为,有所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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