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0月5日傍晚,延安发生了一起惨案:26岁的我党高级将领黄克功因求婚不成,枪杀了16岁的抗大女学员刘茜。由于黄克功战功累累,是革命功臣,一些人希望能留其一命上抗日战场杀敌将功赎罪。
眼里容不得沙子的毛主席大怒,说,此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10月10日,毛主席专就此事给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刑庭审判长的雷经天写了一封长信(见图1),明确指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次日,黄克功被公开审判,处以死刑,并立即执行了。
不久,毛主席在延安的一次讲演中,以哲学的观点阐述黄克功事件及其影响,说:“这叫否定之否定。黄克功一粒子弹否定了刘茜,违反了政策,破坏了群众影响;我们的一粒子弹又否定了黄克功,坚持了政策,挽回了群众影响,而且使得群众更拥护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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