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警方通报,廖某等5人拒不通过正常途径索要工程款,到省、市有关部门非访,以访施压、滋事扰序,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以寻衅滋事对5人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看完这个通报,许多人提出,农民工讨薪不易,要是能通过正常途径要到钱,能选择这样极端的方法吗?这不成了保护老赖吗?
真是这样吗?
一、什么是正常途径?
首先,从通报来看,这几个人讨要的是工程款,而不是工资。所以,这几个人应该不是农民工,而是包工头。
当然,这并非是说,包工头的合法权益就不应该受到保护。
只是说,我国近年来,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打击更严厉一些,对于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是特意做了区分的。
比如说,2020年开始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就规定,在建设工程领域,建设单位必须把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其中人工费用,必须按时单独拨付至农民工工资转移账户,至少每个月要拨付一次。
而总承包单位,要代发所有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则按照这个表,直接把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里。
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为了防止层层分包后,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或者包工头,从中挪用、截留农民工工资,保证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支付到本人手中。
如果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甚至可以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而工程款则没有这样的特殊对待,与其他普通债权一样,遇到拖欠工程款不付时,应当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而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查明债务是否真的存着,债务数额是多少,保护双方的合法权利。
而政府机关,对于这类民事纠纷,最多只能调解解决,无权强行干涉。
所以,信访可能不是个好的解决办法,遇到这类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时,建议最好还是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对于法院的处理不满,还可以通过上诉、申诉等方式解决。
二、信访为什么会被拘留?
当然,信访虽然不一定能够解决问题,但并不是说不能信访。
事实上,我国一直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今年2月,还专门发布了新的《信访工作条例》,明确对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或者拒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等情形的,要进行督办,并追究责任。
但对于信访的程序等也有详细的规定,其中“网络、书信、电话、传真”等形式的信访,可以直接向各级机关、单位提出。
但是,走访这种形式,如果没有任何限制,可能会影响到相关部门的正常工作,所以在这个条例的第二十条里也明确:“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如果不按这个规定信访,就可能属于越级访了。
同时,《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里也规定,在信访过程中,不得采取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等。
对于违反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一般是由有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但是,如果“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个通报里,这5个人,就是因为滋事扰序,扰乱了公共秩序,才被治安处罚的。
这也再次提醒我们,维权也要通过合法手段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