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宪守法 税惠同行##税收知识有奖问答# 【第九期】[话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 )个月。
关注@南京税务 转发、点赞微博并将自己的答案留言评论在微博下方,12月27日将通过@微博抽奖平台 从回答正确的网友中选出20位获奖,每人奖励10元现金红包。#粉丝福利#[心]#转发抽奖[超话]# http://t.cn/A6KmXDw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