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到k的心情,像枫叶落在秋天的水面。轻轻地、百转千回地降落,荡起一圈圈涟漪,最后归于平静,长长的平静。
我想这快有四年。我们简单交换了彼此的近况,一起吃了顿中饭,说了些干巴巴的话,走了很久很久的路。k迟疑地问我是不是长高了,说印象里他比我高好多。我笑他老了,过了年居然就26了。今天的多伦多我觉得天气好好,k却说好冷。我笑着说他被汉密尔顿惯坏了。我长长久久地盯着他的侧脸,直直地对着他的眼神。他跟以前一样,会绅士地帮我背着包,犯困的时候看起来像在发火。他跟以前又不一样,我再感受不到我们之间流动的费洛蒙,我们看向彼此的目光中也消去了缠绵的温柔。
见他算是了了心事一桩。不见他的时候我总怕自己还有惦想,见到了才明白自己的心意只余湖水一般平静。看着k的时候突然忘了当初为何对他如此迷恋,现在想来,或许我们都是铜做的。岁月先把他打磨成了闪闪发光的样子,年少的灰头土脸的自己却以为见到了金子。我想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写他,19岁那些极致的爱和痛苦最终还是沉淀成一位知根知底的老友。
得意之事是他还戴着那年我送他的围巾。发现的时候我嘴角带着狡黠的笑意,对他说东西确实是好东西。没说出来的半句话是,只是我们确实不是彼此的良人。
分别的时候他没有回头,我就这样看着他走。k,谢谢你来。有缘再见。 http://t.cn/RU1GJ25
发布于 加拿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