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c队长
22-12-30 10:30 微博认证:财经博主

【福建一股民赚1.4亿被罚没5.7亿,控制145个账户操纵8只股票】

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一则针对个人王宝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自于福建的60后王宝元共控制并使用“林某云”渤海证券账户等145个证券账户,多重手段影响8只股票交易价格与交易量,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1.43亿元,被处以4.28亿元罚款,总计被证监会罚没5.71亿元。

据证监会调查,2020年2月3日至11月6日期间,王宝元实际控制使用145个证券账户,采取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8只股票,影响股票价格和交易量,与同期上证综指或深证综指最高偏离31.79%。

其中,第一轮操纵“吉林高速”使用24个账户,第二轮操纵“吉林高速”使用32个账户,操纵“大连热电”使用22个账户,操纵“宜宾纸业”使用18个账户,操纵“绿城水务”使用19个账户,操纵“宁波热电”使用27个账户,操纵“哈森股份”使用26个账户,操纵“友邦吊顶”使用23个账户,操纵“大庆华科”使用54个账户。

以操纵“吉林高速”股票为例,2020年2月3日至3月11日,王宝元控制使用24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影响“吉林高速”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1302.72万元;

2020年5月28日至6月15日,王宝元再次控制使用32个账户,采用多种手段影响“吉林高速”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204.67万元。

在听证会上,王宝元及其代理人提出量罚幅度过重等异议,其中证监会表示,本案量罚幅度适当,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证券违法成本。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对操纵证券市场有违法所得的,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本案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配合调查程度、违法所得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对当事人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过罚相当,并无不妥。

据澎湃新闻,证监会针对王宝元的罚款,超过2021年的巨额罚单。

据悉,2021年末,山东的70后股民潘日忠同样通过控制71个账户操纵4只股票,获利2.23亿元后,最终被证监会罚没4.46亿元。(中国证监会官网、澎湃新闻)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