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少说 23-01-03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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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上网课要求学生投屏聊天记录#“太过分了!”一位学生爆料,河北省衡水市故城汇川中学,一老师上网课快下课时,强行命令多位学生将自己的微信记录投屏展示,并在全班面前命令学生翻阅自己与他人的聊天记录,整个过程下来,并没有征求学生意见。该学生表示,这已经侵犯了个人隐私权,真是太气人了。对此,目前校方皆未得到回应。

看完之后,不得不说该老师这样的行为,确实让人看不懂,上课认真负责,监督学生是否专心听讲,是否传送答案等顾虑值得理解,但无论如何,这样的行为已经越界,已经侵犯了学生的隐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该老师的做法,显然是实施了侵害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权人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此外,侵权人还可能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该老师在全班面前命令学生翻阅自己与他人的聊天记录,整个过程下来,并没有征求学生意见,已经属于散布他人隐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当然,就目前的情况,学校方面还没有做出正面的回复,猜测学校方面也是在调查当中,我相信学校肯定也会公事公办,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对于该老师的行为,大家怎么看?这样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侵犯隐私权?#周少说教育#

发布于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