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进ROY乐队前的阿志是711便利店的小店员,工作微薄的收入支撑着他,和他精致漂亮的外貌格格不入。明明看上去像狗崽一样柔软可爱,但微皱的眉头和冰冷的眼神又仿佛在和全世界做着无声的抵抗。他拒绝了星探想签他开出的巨额卖身条款,还存着最后的优雅和些许傲气,他想成为一名乐手,但现实也只够他买一把二手贝斯。
他是在这个无聊小城最后的可可西里。
我曾路过那家便利店,惊艳一瞥后,便身不由己的走进了店里。在他面前我变得手足无措起来。微卷的发挡住了他的眸,但他的美像海妖一样把我缠住。我大脑空白,盯着他挽起袖子露出的那一截手臂,白得像一截嫩藕。混乱的纹身如同乐章,从他大臂蔓延进被衣物遮住的身体。
我只是像个傻子一样站在收银台前,没说话也没拿结账的东西。
他抬头,眼里的光刺穿我。
他问我,“要烟吗?”
我说,“好的,你随便给我来一盒。”
他低头思考了下,随着他低下的头,我的视线从他的发旋移到他的后劲。那里藏着一颗凸起的痣,位置半遮半掩,正好在衣领边缘。点缀在他的后劲,像一朵梅花花瓣,落在雪地。下一秒他抬头,我遗憾的收回目光。
“大哥,给你来这盒吧,你一定没抽过。我喜欢的薄荷爆珠,提神醒脑。”
他说话嘴巴一张一张的,恰好露出两颗兔牙,原来近看是这么可爱。
他拿过桌上的打火机,抽出一根烟,自然而然的叼在嘴里,点燃后俯身放入我的口中。
我就他的手吸了一口,爆珠在我口中炸开,薄荷味在我们之间的空气中滞留。接过烟盒,我又点了一只给他。然后看着他的眼睛说,“你一定会成为很好的贝斯手。”
“别开玩笑了,大哥,我只有一把破贝斯。”他撅撅嘴,还是个孩子模样,“听过那个笑话吗,贝斯手不配拥有姓名。”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不会的。”
他笑笑没有再说什么 ,“谢谢你的烟。”
半个月后,当我无数次假意路过,发现这家711换了一个店员。那个漂亮的不服管教的男孩不见了。
三个月后,我在跨年演唱会的后台见到了他,他和另外四个漂亮男孩组成了乐队,他们一夜爆红,已经是赤手可热的乐队。他是贝斯手。依然是一副桀骜不驯。
我想打个招呼,但自嘲得想想,我是他的谁呢。他也不见得会记得我。那天隔天,那把送到711全新的贝斯是我送的。只是我没有署名。
我爱他。
但我知道,他才22岁,而40岁的我只配在海水里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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