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庭信步的llama
23-01-08 13:19

看到以前一起搬运的友邻旧话重提,我就把之前在停止搬运通知里没有细说的部分好好掰扯掰扯,为什么我反对林毛的裸体自由。按照林毛的说法,女性追求裸体的自由是出于对舒适的追求。除了天体沙滩之外,女人也想和男人一样,拥有不被杏花的身体,在想和大自然亲密接触的时候,不再被衣物束缚。所以在德女推动这一立法通过的时候,她积极支持,强烈赞同。

但很遗憾,这样的裸体自由只是一个伪概念。女性的身体被杏花是女性作为社会性别第二性的结果,是女性在社会上全面失权的表现特征之一,绝不是靠女性自己“我不在意猥琐的目光”就能改变的,那不过是一种孔乙己式的自欺欺人。我虽自豪于自然母亲赋予我强大的女身,但我也清楚的知道自己还身处在父权社会中。只有当女性的地位全面上升,有了更多的女政治家,女jc,女法官,掌握了更多的社会权力后,被杏花的身体这一局面才可能改变。这一改变是女性地位的提升后随之改变的,根本不需要女人去特意争取。

至于说裸露是为了“舒适”,那就更可笑了。裸露带来的轻盈舒适感,是否真的大过周遭男性对你的不怀好意带来的压力?你的身体舒适了,心理真的舒适了吗?而要说舒适,光头寸头带来的舒适更多,为什么不去争取普通女性随便理光头寸头的自由?日常生活中,到底是夏季的那几天裸露带来的舒适多,还是每天寸头带来的舒适多?现在德女已经拥有裸体自由的立法了,她们能轻易拥有寸头自由的立法吗?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