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说,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我觉得仅从“出轨不等于同居”这个角度来讲,这话倒也没毛病。
您先别忙骂街,咱们实事求是的讲。同居的判定是共同居住生活。仅仅出轨,不一定达到共同居住生活的程度。
但问题在于,公民的婚姻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的。公民认为感情破裂了,不想继续保持婚姻状态了,在一方有过错的前提下,应该是过错方证明感情没破裂,而不是无过错方证明感情破裂了。
山东高法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秉承的原则是保护无过错方婚姻自主权,让过错方证明感情存在,那其实是没问题的。但实际情况是这样吗?
#张忆安[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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