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安峥
23-01-10 19:22

按照判决书,陈世峰要杀的是刘鑫的话。

刘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危险,这是罪吗?
我没有意识到房子会砸下来,没有意识到桥会断,没有意识到会被打劫,这是罪吗?

这不是就是倒霉蛋吗?

刘鑫没有选择报警,而是选择了自己承担,她把自己的性命置之度外,毫不在意是不是可以保护自己。

这是引入危险罪吗?
她连陈世峰来杀自己都想不到,她怎么可以预料到陈世峰会杀江歌?

按照法院的逻辑,是刘鑫锁门导致陈世峰怒杀江歌,那刘鑫就不该背危险引入罪嘛,而是要重点放在锁门和陈世峰杀人之间的因果关系推论嘛。

毕竟,人要杀的是自己,我可以报警。但我没有意识到真正的危险,我没报警,我就犯了罪了?

我走夜路也会害怕,这就可以推论我知道有人要来杀自己了?

这是什么东西?什么鬼逻辑?
法条倒是很好,禁止对妇女人格进行侮辱,(刘鑫除外),奉旨侮辱和唾骂刘鑫。

禁止男性骚扰女性,(刘鑫除外)陈世峰要来杀你,你就是危险引入罪。

什么玩意儿?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