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5死13伤交通事故目击者发声#
太残忍!如果精神正常,连续冲撞,行为已经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突然想到孙伟铭案件,刚刚搜到之前网络报道:
成都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孙伟铭在无驾驶证、醉酒驾驶发生追尾的交通事故后,仍置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继续高速驾车逃逸,后又冲过绝对禁止超越的道路中心黄色双实线,以超过限定时速一倍以上的车速撞向正常、相向行驶的多辆车辆,造成四死一重伤、公私财产损失达数万元的严重后果,这些事实充分证明,其无视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故意(间接故意)非常明显,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孙案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无期徒刑。
唉,愿逝者安息🙏🙏🙏🙏!#微博新知博主# http://t.cn/EJgqD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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