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A厦门交通连线 23-01-12 10:57
微博认证:交通博主

#ATA·出行# 『厦门优待细则出台 五类人员可免费乘坐公共交通』

1月11日,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其中,为褒扬退役军人、“三属”等优抚对象为国家、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的贡献,《优待细则》在公共交通优待方面进行了重点突破,厦门退役军人等五类人员可凭优待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大致内容如下:

①具有厦门市户籍、已申领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包含退役士兵、转业军官(军士/士官)、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参试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和其他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可享受公共交通优待政策。

②厦门户籍退役军人和‘三属’享受的公共交通优待范围,包括全市公交(旅游公交、定制公交、城际公交除外)、地铁和BRT线路以及4条轮渡线路(包括轮渡码头—钢琴码头、第一码头—内厝澳码头、第一码头—嵩鼓码头、嵩鼓码头—内厝澳码头)。

③厦门市户籍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如原来就享受这些优待的,65周岁以上老人仍可凭敬老卡享受免费公交等优待,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可凭“厦门市重点优抚对象优待卡”等有效证件继续享受原有相关优待。

④优待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实行。

#在路上看中国#

发布于 福建